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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2011年度科研课题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2011年度科研课题的通知

各位老师:

    接学院科研处的通知,现启动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2011年度科研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人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每一申报人不得同时申报两项课题,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报。项目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3个以上(含3个)项目的申报。对作为主持人同时报送两项及以上课题立项申请者,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同时,凡单人主持、没有其他成员的申报课题均不予立项。

(三)凡承担2010年度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科研立项课题尚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2011年度科研课题。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人应根据《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2011年度科研课题指南》的范围选择课题,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和力量,提出具有研究价值、自身特色和优势的选题进行申报。申报人对课题的选择应具体、实在,研究范围宜小一些,应选择自己在教育教学工作中需要解决又力所能及的问题进行研究。倡导推进理论创新和实践问题解决的研究,力戒低水平重复研究。

(二)民办院校仅可申报此课题5项。课题经费全为自筹,我院将按照学院项目成果奖励办法给予资助,另外每项成果给予项目启动费600元,此成果至少要在本科院校学报上发表方可领取启动费。

(三)课题结项由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负责。

三、申报事宜

(一)申报者请在5月20日之前把以下资料上交科研处:《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4份以及配套的电子版申报书。协会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2011年6月下旬公布课题立项审批结果,正式下达课题立项书。

(二)《广东省民办教育协会2011年度科研课题指南》、《课题立项申书》、《课题申报汇总表》、《开题报告书》、《中期检查报告书》、《结题报告书》、《课题研究报告》这些资料可上科研处网站/或广东民办教育网/下载。

(三)课题研究完成期限为2012年9月底。

(四) 申报成功者应于2011年7月30日前向协会办公室报送《开题报告书》。

(五)申报成功者应于2011年底前向协会办公室提交《中期检查报告书》。

(六)申报成功者应于2012年9月底前向协会提交《结题报告书》和《课题研究报告》以及课题研究的相关成果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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