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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院考风考纪管理办法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推动学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加强对课程考核的管理,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管理,特制订办法。本办法中的考试是指考核类别为考试的课程所进行的期末考试。

提高思想认识

全体教职工和学生要高度重视考试工作,充分认识考试工作的严肃性、科学性,加强考风考纪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加强考风考纪教育、严肃考试纪律作为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和学风建设的重要内容,以此作为学校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教育教学工作健康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举措。

加强考风考纪建设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作,需要学院师生高度重视、齐心协力、齐抓共管,将考试管理作为学风、教风和校风建设的重要环节来抓,引导广大师生营造良好学风、教风,创造良好育人环境。

加强宣传教育

学院应在考前召开考试动员大会,加大对广大师生的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强教风、学风、考风建设。

1.加强学生思想教育工作

辅导员要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并将学校考试管理规定、考场规则和违纪作弊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作为教育重点,使每一名学生充分认识考试的重要性,更要认识到考试违纪作弊的严重后果,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树立良好的考风考纪。

2.加强监考教师业务培训

考试是教学工作的组成部分,教师要服从学校、学院考试工作统一安排,要严格执行考试管理规定,按照《经济学院教职工监考职责》规定程序完成监考任务,监考期间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学院加强对监考教师进行教育和业务培训,尤其是考场规则、监考职责、监考工作流程、考生考试违纪及舞弊处理规定的学习。

3.学院将组织人员不定期抽查教师监考情况,若监考教师存在有关违规情形,将依据《广东培正学院教学差错和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加强考试巡查

考试期间,学院将成立巡考工作组,实行学院领导、系部主任带队,教学秘书参与的巡考工作

巡考工作组应做好考试工作的总体安排、协调和督导工作,从考前、考中、考后全面监控课程考试的各环节,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带领导对当天考务工作进行总体调度。

1.巡考人员组成

组成人员包括学院领导、系部主任、教学秘书。组长由院长担任

2.职责分工

1巡考检查小组负责检查监考人员是否按时到位、是否认真履行监考职责、检查学生的考场布局是否合理、考场设备是否影响考试及协助监考人员做好考风考纪工作等巡考工作,对考试中发现的相关问题进行及时记录,并交学院进行处理。

2学院教学秘书负责提供整个考试安排的具体信息及巡考安排,协助巡考人员做好巡考工作,协同处理考试过程中出现的相关考风考纪问题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