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学生工作- 学工通知

关于报送在校学生课程勘误信息的通知(教学字〔222302〕11号)

根据本学期的教学安排,现将课程勘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工作安排

 (一)二级学院组织学生自查。落实通知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对照专业培养方案自行在强智教务管理系统核查本人成绩,严格按照本人的培养方案核实课程取得的学分、课程类型和各课程模块取得学分情况。学生如有疑问,请于2023年3月17日前填写《课程勘误表》提交给学业导师(毕业班学生的勘误数据提交给辅导员)。

 (二)学业导师/辅导员整理好《课程勘误表》后提交给学院,以学院为单位,指定专人负责汇总后于2023年3月20日17:00前报送教务处陈静诗老师。

 三、注意事项

 (一)学生核实课程取得的学分、课程类型及各课程模块取得学分情况时,请以强智系统的成绩查询为准进行核查。

 (二)未取得学分的课程、本学期修读中的课程均无法进行勘误,请不要上报勘误数据。

 

    附件:课程勘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