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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培正学院学生宿舍走访制度

为了确保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进宿舍,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及生活、学习动态,规范宿舍管理,努力创造一个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走访宿舍的人员 
(一)辅导员; 
(二)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主管领导; 
(三)学生处领导及工作人员。 
二、走访宿舍的主要工作内容 
(一)深入了解学生的思想和心理动态,针对学生普遍关心的问题进行耐心解答和正确引导;     (二)深入了解学生的学习、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困难; 
(三)关注学生宿舍的卫生和安全状况,指导学生创建良好的宿舍生活环境;对“脏乱差”宿舍,要求学生限期整改,并督查落实; 
(四)强调学生宿舍管理的有关规定,以规范学生宿舍管理;
(五)重点检查使用大功率电器、私拉电线等情况,对禁用的大功率电器予以没收,并上报学生处处理; 
(六)检查校外租房情况,对擅自在校外租房者,提出严肃批评,勒令搬回宿舍,并上报学生处处理; 
(七)学校及院(系)传达的宿舍管理要求和安排的工作是否落实到位,并督促整改;    
(八)注重学生宿舍文化建设,创造良好的宿舍文化氛围。 
三、走访宿舍的时间 
(一)辅导员每周固定走访学生宿舍不少于1次。具体时间由辅导员自行安排。原则上所带学生宿舍每学期走访不少于2次(毕业班除外); 
(二)辅导员在平时的学生管理工作中,要主动积极的进行临时走访学生宿舍; 
(三)学生处每月随机深入学生宿舍进行调查、访问,了解学生情况和辅导员走访宿舍情况。      四、辅导员对走访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给予指导,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对共性和突出存在的问题,要向所在院(系)汇报,所在院(系)统一汇总后上报学生处,由学生处将相关问题与所涉及的部门进行沟通。
 五、辅导员走访学生宿舍可由助理辅导员或主要学生干部陪同,但不能由他人代替走访工作。 
六、辅导员每次走访学生宿舍,应填写《辅导员走访宿舍工作表》(见附表),学生处定期抽查。并到学生宿舍楼值班室登记,记录进入、离开的具体时间。宿舍管理员协助辅导员做好登记。     七、各院(系)分管学生工作的主管领导负责本部门辅导员走访学生宿舍的督促检查工作,对不按规定深入学生宿舍进行走访的辅导员进行批评教育。 
八、学生处以宿舍管理员的登记为考勤依据,定期通报学生宿舍走访情况。对弄虚作假或严重违反走访制度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教育。 
九、走访要重点关注宿舍文化建设,以“健康向上的情趣,求知好学的氛围,整洁卫生的环境,互助和谐的关系,紧张有序的生活”为目标,营造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 
十、本制度于2017年10月23日进行了修订,自发文日起执行; 
十一、本制度解释权归广东培正学院学生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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