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研室:现转发学院教务处通知,请按要求完成:
各教学部门:
本学期的期末随堂考试将在第十八周(2010年6月27日至7月1日)进行,期末统考将于第十九周至二十周(2010年7月4日至7月15日)进行,随堂考试时间统一规定为90分钟,统考考试时间为120分钟。为了组织好这次期末考试,确保考试命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本学期期末考试命题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统考科目上报要求
1. 期末考试分为统考与随堂考。各系要尽量安排主要专业课程进行统考。同一专业课程有不同教师上课的,原则上要安排统考。
2. 考试课程统计统一按照提供的附表格式登记。填表时请注意:课程名称请用标准名称,包括课程序列号Ⅰ、Ⅱ、Ⅲ、Ⅳ、Ⅴ等在内。(必须按各专业教学计划所开出的课程名称,不允许以教材名称代替课程名称)。
3.各教学部门安排的统考课程须于4月26日前上报教务处。教务处根据实际情况最后确定全院统考课程。
二、关于期末考试命题工作的要求:
(一)期末考试命题时间:期末考试所有课程的出卷工作必须于4月25日至5月17日(第9周至第12周)工作时间内在教务处保密室进行(保密室设在行政楼二楼:教务处对面222室)。(注:所有老师的试卷材料,需在5月13日前按要求出好,交由教研室主任签字审核,并由教师本人交系里)
(二)统考课程出卷要求:
1.统考课程一律采用闭卷形式。试卷要反映该门课程的基本教学要求,覆盖面不少于教学大纲要求讲授内容的80%,避免考生在半小时内交卷现象的发生。
2.同一门课程只有一位老师任教的,要求该课程的任课教师拟出份量和难度相当的A、B卷各一套; 同一门课程有两个及以上老师任教的,由教学单位自行协调,出两套份量和难度相当的试卷(A,B卷)。A、B两套试卷的相同内容必须控制在10%以下。
3.所有试卷都要附上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答案用纸见参考答案样版,一律用A4纸打印,命题人必须本人签名,答案纸题头须与试卷题头对应一致)。
(三)随堂考试课程出卷要求:
每套试卷的份量和难度要相当,试卷要反映该门课程的基本教学要求,覆盖面不少于教学大纲要求讲授内容的80%,且每套试卷在内容上尽量不要有雷同,如有雷同也必须控制在10%以内。具体要求如下:
1.一门课程,只有一个班级上课的,该课程的任课教师须拟出份量和难度相当的A、B卷各一套。
2.同一门课程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上课的,任课教师须共同拟出(上课班级数+1)套难度和份量相当的试卷,以保证每个班级的考试试卷不同,而且有1套备份试卷。
3.同一门课程除任课教师应拟出两套试卷外,多出的试卷按每套50.00元的出卷费支付给出卷老师。
4.所有试卷每套都要附上参考答案与评分标准(答案用纸见参考答案样版,一律用A4纸打印,命题人须本人签名,答案纸题头须与试卷题头对应一致)。
随堂考试原则上在任课教师原上课班级的时间与地点进行,需要其它教师协助监考的,由各教学部门安排并统一报教务处备案,各监考老师的工作量计入期末考试监考工作量,其任课教师的随堂考试监考的工作量按教学工作量计算,故随堂考试时间任课教师不得找其他老师代监考。
(四)其他具体要求:
1.各任课教师所担任课程的命题工作必须在教务处保密室进行(保密室设在行政楼二楼:教务处对面222室)。
2.试卷的命题工作原则上要在保密室的电脑上完成,并严格按电脑里教务处给出的样卷格式进行录入,不能改变样卷格式(样卷格式未变)。
3.教师在保密室的电脑里出卷时,如果当时不能完成,应对自己的试卷文档设定密码,试卷打印完成后各出卷老师不要将试卷文档保留在电脑里,务必及时清除。
4.个别不会使用电脑出卷的老师,一定要按教务处的样卷格式,用黑色签字笔书写,卷面要求整洁、规范、字迹工整、清楚、内容准确无误。
5.试卷出题的字体为宋体,字号为五号,纸张一律为16开纸单面打印(注:不得用A4纸出题打印),参考答案用A4纸打印,若需答题纸,出卷老师须根据试卷题型及答题纸的样版设计出答题纸附在试卷内,不得提出另附空白答题纸的要求。
6.各出卷老师将每套样卷、答题纸均用16开纸各打印一份(均不装订)与试卷的参考答案一份(需装订)装入同一个试卷袋里。
7.各教学部门主任务必严格审核、把关,确保试卷质量、参考答案标准规范、卷面清晰。以保证试卷印制出来后每个学生都能认得出、看得清。
8. 试卷、参考答案及试卷袋上所填写的课程名称要一致。将试卷、参考答案(试卷上的出卷人、参考答案上的命题人必须本人签名)、评分标准及命题双向细目表按A、B、C、D…卷别顺序分别装入试卷袋,按试卷袋上所提供的信息【如:课程名称(必须按各专业教学计划所开出的课程名称,不要以教材名称替代)、考试形式(随堂考/统考)、考试方式(开卷/闭卷)、卷别、出卷老师姓名及备注栏各项内容等】对应填写或打“√”,并贴上封条交教学秘书,再由教学秘书统一将试卷交教学部门主任审核。主任审核签字后教学秘书将命题双向细目表从试卷袋内取出,再用封条将试卷、答题纸(均不装订)各一份与参考答案(需装订)一份密封后交教务处保密室。各系自留双向细目表以备查。
9.各教学部门如有考查课程,须于4月28日前按规定程序向教务处填报《期末考查课程审批表》以备查。
10.所有考试课程的试卷、《期末随堂、统考试卷统计表》及《期末随堂考试安排表》都必须在第十二周星期四(5月19日)前交教务处。
11.由于教务处在收齐各课程的考试试卷后不再开封审查,将直接从中任意抽出一套试卷作为该课程的期末考试试卷,因此各教学部门主任在审核各课程的考试试卷时务必认真负责、确保试题无错漏差、试卷及参考答案标准规范。
经济学系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日